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为外聘教师办理电子通行证的通知
日期:2021-08-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1-2022学年秋学期疫情防控要求,现将为外聘教师办理电子通行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外聘教师需持电子通行证(手机二维码)出入各校区。

二、外聘教师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子照片、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部分无我国身份证的外籍教师应提供护照号码。电子照片应为JPG格式,并以姓名命名,如:张三.JPG。

三、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日12时前将《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连同外聘教师核酸检测证明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表格电子版连同外聘教师电子照片发至邮箱:zczx@hbu.edu.cn

四、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5079770。

教务处

2021年8月30日

附件: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xlsx

上一条:关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秋学期本科生补(缓)考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