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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春学期新开课程的通知
日期:2021-10-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按照《河北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6号)《河北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8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2022学年春学期新开课程审批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新开课程类型

新开设课程是指拟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通识通修课、通识通选课)和学科专业类课程(学科核心课、学科拓展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

(一)通识教育类课程

授课教师填写并提交《河北大学新开课程(通识教育类)申请表》或《河北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通识教育类)》,经开课单位审核资格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列入课程库并予以开设。

(二)学科专业类课程

授课教师填写并提交《河北大学新开课程(学科专业类)备案表》和《河北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学科专业类)》,经开课单位组织专家课程论证通过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备案后列入课程库并予以开设。

二、新开课程授课教师资格要求

申请新开课程的授课教师应符合《河北大学本科教学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4号)要求。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28日(星期四)中午下班前将《新开课程申请/备案表》、《课程教学大纲》、《申请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文苑楼2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bujsk@163.com。

联系人:董方旭 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

1.河北大学新开课程(通识教育类)申请表

2.河北大学新开课程(学科专业类)备案表

3.河北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通识教育类/学科专业类)模板

4.河北大学2021–2022学年春学期新开课程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19日

上一条:关于聘任2021年10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监考教师的通知(一管理部门)
下一条:关于2019级院内转专业学生、退役复学转专业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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