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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的通知
日期:2021-10-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2)要求,学校现组织2021年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二)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四)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五)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统筹考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附件3)、已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情况、专业类覆盖度、区域发展急需的优势特色专业等多种因素,认真填写《XXXX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申请表》(附件4)和《XXXX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规划(2022-2024)》(附件5),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专业,填写《XXXX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6)。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确定推荐专业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国家平台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要对标对表全面做好申报工作,凝练专业定位、优势特色、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着力补齐短板,强化基础,认真组织本学院优势专业进行申报。已获批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可继续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二)各学院要主动谋划和积极行动,科学谋划专业内涵建设工作,做好统筹设计与安排,充分挖掘专业内涵,精心准备材料,邀请相关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把好申报材料关。

(三)已获批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院要统筹全院力量做好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充分用好各种政策、条件、经费等资源,经常性地组织集体研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结合建设指标体系找差距、抓机遇、补短板、促提升,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真正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各项措施逐一落到实处。

四、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于11月4日(星期四)前将《汇总表》《申请表》《建设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文苑楼2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bujsk@163.com。

联系人:董方旭 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

3.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

4. XXXX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请表

5. XXXX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规划(2022-2024)

6. XXXX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7.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2019)

8.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冀教高函[2021]44号)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

上一条:转发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保定市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疫情防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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