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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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周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通知
日期:2021-12-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课程考核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第十八周为期末考试周。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实事求是”校训,培养学生诚信品格,维护学生切身利益,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现将期末考试周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把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和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相结合,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和检查督导,逐个环节压实责任,确保考试运行平稳有序。

二、做实考前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双管齐下,一方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试管理和违纪处分等相关规章制度,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违纪作弊的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另一方面利用典型案例,对学生加强警示教育,使学生坚守道德底线,不碰纪律红线,鼓励学生认真备考,诚信应考。

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对监考教师的培训教育,使每一位监考教师都掌握违纪作弊行为的判定依据和处置流程。考试过程中,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职尽责,发现违纪作弊苗头要及时对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将违纪作弊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已成事实的违纪作弊行为要如实填写考场报告单并及时取证上报。

三、推进帮扶指导

各教学单位要通过组织学生成立学习帮扶小组、参与助教答疑、举办学霸讲坛等多种方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帮扶指导,对纪律观念差的学生给予积极关注和教育引导。

四、做好心理疏导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学生考前、考后的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排解压力,调适情绪,帮助学生正确应对考试。辅导员要通过与重点关注学生逐一谈心谈话、走访学生宿舍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加强心理指导,帮助他们克服考试焦虑情绪,以良好心态迎接考试。

五、强化执纪问责

考试期间,学校有关部门继续通过现场巡视与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巡视,严查考风考纪失范行为。对监考教师因疏于监管导致考场秩序混乱的要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考风考纪问题的教学单位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教务处 学生处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1217

附件:

12021-2022学年秋学期学生违纪作弊汇总表

22021-2022学年秋学期教师教学事故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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