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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学期教材选用审核(凡选必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2号)《河北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22号)要求,现组织2022-2023学年秋学期教材选用工作,落实教材“凡选必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授课教师通读选用的教材,提出审读意见;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能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在可选的教材范围中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理工类、财经政法类专业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能满足教学计划、课程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四)思想正确。选用教材应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五)重点教材。涉及到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要求,必须选用工程重点教材。

(六)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教材选用程序

为加强教材选用数据数据信息化、规范化,学校引用“畅想谷”大学教材与数字资源精准服务平台(http://www.changxianggu.com,简称“畅想谷”)进行教材选用。

(一)授课教师填报

1.全文审读教材,授课教师通读选用的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同一本教材只审读一次,以往学期已审读过的教材可不用填写),填写《选用教材审读意见》(作为教学档案材料,由教学单位留存)。

2.选用指定教材,按照《2022-2023学年秋学期开课计划》课程安排信息选用《课程教学大纲》中指定的教材选用课程教材,授课教师需先登录“畅想谷”指定教材(畅想谷->登录->教师端->登录->激活->选择“河北大学”并输入教工号姓名等信息->绑定手机号并设置密码->返回系统登录),再认领课程(选择相应学院、课程号等),选用教材(系统勾选或手动添加)

3.若课程需更换教材,《课程教学大纲》指定教材已不满足课程教学需要,授课教师可直接在“畅想谷”中选用新教材,并填写《教材变更审批表》;若只是教材版本或印次更新,不需填写《教材变更审批表》。

4.若课程没有适用教材,授课老师需在“畅想谷”中选择“不选教材”选项,填写《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授课时无适用教材的解决方案。实习实训类实践课程不用填写《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

5.若课程属于“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授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教材目录见附件),需在“畅想谷”中指定课程选用“马工程”教材,不能遗漏,并填写《“马工程教材”使用统计表》。

6.若课程选用外文原版教材和外文翻译教材,授课教师讲授须在畅想谷中添加相应的“外文教材”,并填写《“外文教材”使用统计表》。

(二)学院(部)论证审批

1.教学单位汇总授课教师填报的《教材审读意见》《教材变更审批表》《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备案表》,登录畅想谷平台打印《教材选用汇总表》,按照要求填写《教材选用情况比例统计表》;

2.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专家(不少于5人,须含教学院长),审阅论证《选用教材审读意见》《教材选用汇总表》《教材变更审批表》《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马工程教材”使用统计表》《“外文教材”使用统计表》《教材选用比例统计表》,撰写《教材选用论证报告单》;

3.教学单位汇总专家论证通过的教材选用信息,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4.教学单位选定的教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更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如发现有关人员擅自变更教材或未按要求使用教材,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因教材供应商或出版社无法提供充足教材时,授课教师需重新选用教材,并填写《教材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审核论证会报教务处备案。

(三)学校审核与征订

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材选用信息,提交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

教务处将学校审核通过的教材选用信息转交教材服务中心进行教材征订。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622日(星期三)中12:00前将《教材选用汇总表》《教材变更审批表》《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马工程教材”使用统计表》《“外文教材”使用统计表》《教材选用比例统计表》《教材选用论证报告单》等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文苑楼208室)备案,所有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名称+教材选用备案”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邮件至:hbujsk@163.com

联系人:蒋翠、董方旭,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

1.选用教材审读意见(作为教学档案材料,由教学单位留存)

2.教材变更审批表

3.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

4.“马工程教材”教材目录

5.“马工程教材”使用统计表

6.“外文教材”使用统计表

7.教材选用比例统计表

8.教材选用论证报告单

9.畅想谷-教师端使用说明书

10.畅想谷-学院(部)管理端使用说明书

教务处

教材工作办公室

20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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