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2-2023学年秋学期学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课程补考、缓考成绩不合格者应参加重修选课;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者应参加重修选课。本学期开设课程见附件1《2022-2023学年秋学期选课手册》。
二、选课时间:9月13日9时——9月21日18时
三、选课方法:教务系统学生端—〉选课管理—〉重修选课(旧)
四、重修方式分两种,学生可根据重修要求和自己学习情况自主选择,但不允许学生跨校区重修选课。
第一种:跟班重修——重修的课程仍有课余量并与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冲突。
第二种:自学重修——重修课程与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或重修课程已无课余量。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及训练课、体育课、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不能办理自学重修。
五、若已重修课程与本人培养方案应修课程不一致,需办理课程替代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学生申请课程替代时间:9月9日8:00——9月16日18:00,学院审批时间:9月9日8:00——9月19日18:00。
六、课表确认:参加重修选课的同学,务必于9月21日后登陆选课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重修课程是否选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七、跟班重修的学生,按重修选课结果上课;自学重修的学生在自学过程中,应与任课教师及时联系,接受任课教师学习指导、答疑,完成平时作业和考核,否则,将无法取得平时成绩。
选课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5079770。
教务处
2022年9月8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秋学期选课手册
附件2: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