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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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日期:2022-11-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树立严谨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根据近期教学工作检查督导的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

(一)各教学单位对课堂教学管理负主体责任,应在本单位内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纪律教育,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严肃课堂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着力加强对线上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与督导。发现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应及时进行思想教育;性质严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鼓励各教学单位开拓思路、创新组织线上课堂教学,安排研究生助教或班团干部在教室内维持教学秩序,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督促完成各环节教学工作。

二、任课教师

(一)任课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学平台,并安排学生协助打开教室相关设备进入教学平台做好教学准备,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接打手机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缺课、私自请他人代课、改授课为学生自习、随意减少学时、提前下课或拖堂等。

(二)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教育,对不到课学生进行后续调查教育,必要时报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处理。

(三)任课教师对于为开展线上教学而建立的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群组负有管理责任,要严格实行实名认证入群制度,杜绝无关人员随意入群。如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任课教师应立即固化证据,清理相关人员出群,并及时报告开课单位。

(四)任课教师应加强过程性考核评价,在授课过程中着重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思考辨析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注重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升。教师应在期末考试前完成平时成绩的录入并予以公布。

三、学生

(一)学生进入教学楼前须扫描场所码,在教室内学习须全程佩戴口罩,课堂上应自觉遵守教学纪律。

(二)学生每堂课需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按课程要求进行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按《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请假手续。严禁找人替课、签到或代替他人上课、签到等行为。

(三)学生应自觉保持教室环境干净整洁,爱护教学设施,不随意挪动、私拆、损毁或添加教室内的桌椅和教学设施,严禁在桌椅及墙壁上乱涂乱画,严禁占座甚至贩卖座位。违反规定者将依规依纪处理。

教务处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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