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经学生报名、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河北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组审核,现将符合申请2023届教育类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署实名的书面材料送交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教学主楼608房间)。
联系人:褚立志,联系电话:5079698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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