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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本科生电子档案信息归档的通知
日期:2023-09-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文件要求:“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现就2023级本科生电子档案信息归档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将本学院新生电子档案信息与新生数据库进行核对。

2.核对无误后打印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每位学生包含报名登记表、成绩与志愿表、体格检查表共3个表),统计好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表格份数。

3.填写学校用印申请表,用印内容处注明需加盖公章表格份数(具体份数以实际报到学生数计算),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到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4.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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