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河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计划进程,本学期部分学院2012级本科生将进行专业分流,根据《河北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暂行规定》(校教字[2004]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近几年专业分流的实际情况,现将部分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院级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制定本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监督机构应吸收学生参加。同时将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上报教务处(样表见附件1)。
二、分流原则
各学院根据“成绩优先,按志愿分流”的原则对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三、分流专业及人数
此次分流大类为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公共管理类、电气信息类(电子通信类)、经济学类。
分流专业必须是学生入学当年具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附件2)。
四、分流对象
1、按学科大类招生的2012级本科生;
2、复学入2012级按学科大类招生的2010级、2011级本科生;
3、2012级休学、保留学籍学生参加下一年级的专业分流;
4、国防生直接分流到高考时所录取的专业;
5、经河北大学测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按学生志愿分流专业。
五、分流程序
(一)预报工作:10月22日—10月27日
各学院在对参与专业分流学生进行宣传动员及专业介绍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学生预报志愿,填写《河北大学学院学科类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3),并将预报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填写《河北大学学院2012级专业分流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4)。
(二)上报专业分流计划:10月28日
各学院在专业分流工作中要统筹安排,结合本院师资、仪器设备等专业教学条件和学生预报志愿情况,制定专业分流计划(样表见附件5)及实施细则,并上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sb5079479@126.com。
(三)分流工作:10月29日—11月5日
1、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按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并在本学院内公示。
2、学院指导学生根据专业分流计划和综合测评成绩填报《河北大学学院学科类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3)。学生填报志愿必须在本学科大类内填报,不能跨类填报,且必须报满本学科大类中的所有专业,志愿不得重复;同时本志愿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他人填写。
3、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学院必须将分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于11月5日将《河北大学学院2012级专业分流学生名单》(附件6)上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sb5079479@126.com。
4、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专业分流计划对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备案。
教务处
2013年10月22日
附:1、河北大学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名单表样
2、河北大学2012级分流专业及人数一览表
3、河北大学学院学科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4、河北大学学院2012级专业分流摸底情况统计表
5、河北大学学院2012级专业分流计划表
6、河北大学学院2012级专业分流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