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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17-03-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了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依据《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本科生招生辅修/双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

(二)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

(三)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毕业班、正在修读辅修/双学位学生除外)。

(四)报考双学位专业要求主修专业与报考专业分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见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情况一览表)

二、辅修/双学位开设专业。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年度

备注

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017年

双学位

2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17年

双学位

3

经济学院

经济学

2017年

双学位

4

外国语学院

朝鲜语

2017年

双学位

5

外国语学院

俄语

2017年

双学位

6

外国语学院

日语

2017年

双学位

7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017年

双学位

8

政法学院

法学

2017年

双学位

9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化学

2017年

双学位

10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017年

辅修

1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017年

辅修

12

外国语学院

朝鲜语

2017年

辅修

13

外国语学院

俄语

2017年

辅修

14

外国语学院

日语

2017年

辅修

15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017年

辅修

三、开课说明

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专业至少招满15人开班,辅修双学位可以合班上课。其它专业报名人数低于30人原则上不开课。

四、学分及课程安排

(一)辅修专业总学分25-30学分,双学位专业总学分50-55学分。学分分配、课程设置及开课计划见附件2。

(二)此次开课计划从2017年春学期开始,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对应学期课表为准。

五、报名交费

(一)每次只能修读一个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本人下载《河北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填写报名信息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交教务处213室。

(二)学生交费拟定于3月21日,注册、开课等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相关学院和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有关通知。

六、毕业

(一)在规定时间内,应修满相应辅修/双学位专业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原则上应在毕业前修完全部学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河北大学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的学生,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取得双学位证书。

(二)修读成绩单与申请表一起装入学生档案。

七、收费标准

(一)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实行备案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备案申请”批复,辅修/双学位专业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艺术类专业每学分200元,其它专业每学分100元。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学费采用“以学分计算,按学期缴费”方式收取。学生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后缴纳下一学期全部学分学费。学生中途放弃辅修/双学位课程,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八、其他说明

(一)主辅修和双学位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不属于国家学历、学位教育范畴。

(二)学生中途放弃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应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放弃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附件4)。

九、咨询电话

0312-5079698

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情况一览表

附件2:河北大学辅修/双学位学分分配、课程设置及开课计划

附件3:河北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附件4:河北大学本科生放弃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7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7年辅修双学位录取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交纳2017年春学期辅修/双学位学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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