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学籍· 招生管理· 正文
河北大学2020年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20-09-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了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依据《河北大学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本科生招生辅修/双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

(二)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

(三)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毕业班、正在修读辅修/双学位学生除外)。

(四)报考双学位专业要求主修专业与报考专业分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见附件1:河北大学普通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二、辅修/双学位开设专业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年度

备注

1

法学院

法学

2020

双学位

2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020

双学位

3

外国语学院

日语

2020

双学位

4

外国语学院

朝鲜语

2020

双学位

5

外国语学院

俄语

2020

双学位

6

法学院

法学

2020

辅修

7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020

辅修

8

外国语学院

日语

2020

辅修

9

外国语学院

朝鲜语

2020

辅修

10

外国语学院

俄语

2020

辅修

三、开课说明

以上专业至少招满30人开班,报名人数不足原则上不开课。

四、学分及课程安排

(一)辅修专业总学分20-30学分,双学位专业总学分40-60学分。学分分配、课程设置及开课计划见附件2。

(二)此次开课计划从2020年秋学期开始,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对应学期课表为准。

五、报名交费

(一)每次只能修读一个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本人下载《河北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填写报名信息并于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12:00前交教务处226室。

(二)学生交费拟定于9月29—30日,注册、开课等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相关学院和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有关通知。

六、毕业

(一)在规定时间内,应修满相应辅修/双学位专业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原则上应在毕业前修完全部学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河北大学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的学生,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取得双学位证书。

(二)修读成绩单与申请表一起装入学生档案。

七、收费标准

(一)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实行备案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备案申请”批复,辅修/双学位专业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艺术类专业每学分200元,其它专业每学分100元。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学费采用“以学分计算,按学期缴费”方式收取。学生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后缴纳下一学期全部学分学费。学生中途放弃辅修/双学位课程,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八、其他说明

(一)主辅修和双学位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不属于国家学历、学位教育范畴。

(二)学生中途放弃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应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放弃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附件4)。

九、咨询电话

0312-5079698

附件1:河北大学普通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附件2:2020年辅修双学位教学计划表

附件3:河北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附件4:河北大学本科生放弃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上报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安排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级新生报到相关事项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