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学籍· 学籍管理· 正文
关于国际学院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国际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2020级学生转专业(类)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为保证转专业(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0级转专业(类)工作应严格按照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进行(附件1),严格按学院接收计划接收学生。

二、转专业(类)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拟转入专业(类)的体检标准(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学院转专业(类)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人员组成以现任人员为准。

四、转专业(类)时间安排:

1.4月1日8:00—4月5日下午5:00,学生填写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交学院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学生转专业(类)只可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

2.4月6日下午3:00前,学院将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名单(附件4)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3.4月7日下午5:00前,学院公布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通知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4.4月8日—4月15日,学院进行并完成转专业(类)选拔考核。

5.4月16日—4月20日,学院公布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并公示3天;公布全部参加转专业(类)选拔考核学生的选拔考核成绩、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转专业(类)总评成绩;公布拟录取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公示3天。

6.4月21日下午5: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须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上报材料说明(附件6)报教务处。同时将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7.4月底前,教务处公布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转专业(类)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转专业(类)学生名单一经批准并正式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

六、学院在进行学生转专业(类)选拔工作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安排,疫情防控安排要符合国家、省市、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七、转专业(类)工作事关学生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对转专业(类)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学院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国际学院2020级本科生ISEC项目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docx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

3.河北大学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申请表.doc

4._____学院拟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5._____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6.学院上报材料说明.doc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

上一条:关于2021届预计毕(结)业生未进行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补照和图像信息校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