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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级拟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日期:2021-04-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和各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选拔考核,共有530名学生符合转专业(类)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4月22日—4月2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4月26日下午5:00前到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继续教育学院楼226室)实名反映。

拟转专业(类)学生注意事项:

1. 4月22日—4月26日下午5:00,建议拟转专业(类)学生到拟转入专业(类)试听,详细了解转入专业(类)课程设置情况。

2. 4月22日—4月26日下午5:00,拟转专业(类)学生可自愿申请放弃转专业(类),须提交放弃转专业(类)个人申请,并经原所在学院、拟转入学院同意,过期不再受理。因学生放弃转专业(类)而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3.转专业(类)手续办理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其他一切活动。

4.学校公布正式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后,不再允许转回原专业(类)学习。

附件:2020级拟转专业(类)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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