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学年秋学期教学计划和具体安排,本学期自9月4日(第1教学周)起按照既定课表开展本科线下教学,2023级新生自9月11日(第2教学周)起开始上课。现就开学初本科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
1.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根据教学计划及专业特点、课程性质做好教师授课安排与教学经验交流;
2.及时提醒任课教师按照课表时间、地点到岗授课;
3.发挥院级督导作用,加强对教学活动各环节的检查评估,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效果,持续关注学生反馈意见;
4.统计第一周开课情况,9月11日上午11:00前将《2023—2024学年秋学期第一周开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交主楼603。
(二)任课教师
1.备齐教学材料,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照教学规范进行教学活动;
2.教学过程中充分考虑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持续强化教学能力,着力提升教学质量;
3.注重加强课程过程性考核,丰富考核手段,深化考核模式改革;
4.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开展即时性评价和自我评价,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考试工作安排
(一)校内考试
秋学期开学初的补缓考初步定于第3周排考,第4周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国家级考试
2023年9月16日将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按照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安排,考场全部在七一路校区。各教学单位请提醒考生关注后续通知,做好考试准备,同时做好监考动员准备。
三、其他要求和说明
1.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强化对教学工作各环节的督导检查,校院协调联动,保证秋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平稳开局。
2.任课教师使用多媒体上课如需安装软件,请提前与教室管理服务中心人员联系,不允许私自装卸软件。(教室服务信息:五四路校区综合楼、七教、八教、九教和电教教室值班电话:5077318,一教多媒体教室使用以公共外语教学部通知要求为准;七一路校区A2—A6教学楼教室值班电话:5073124;裕华路校区多媒体教室使用以医学部通知要求为准)。
关于开学初教学安排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解媛联系电话:5079747
教务处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综合实验中心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