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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08-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校师生分批分时段返校报到。现将本学期有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一、开学初考试

(一)第一周原定于831日至93日的结课考试进行调整:

831日(周一)、91日(周二)的考试推迟进行。92日(周三)、93日(周四)考试不变。

以上结课考试中凡涉及到20172016级学生的考试整体推迟。公共计算机及公共数学全部推迟,专业课推迟课程由各学院通知。推迟的考试原则上在前两周(含周六日)考试完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第二周97日至8日(周一至周二)的补缓考不变。

二、教学安排

(一)本科2016201720182019级第1-2周进行部分春学期实验课补课,第3-19周进行秋学期课程授课并补上春学期部分课程;201620172018级第20周期末考试,21周集中实践周教学;2019级第20周机动、21周期末考试。

(二)本科2020级第3-4周报到、入学教育及军训,第5-20周正常上课,第21周期末考试。如第20周不能完成教学任务,需提前安排补课。

三、教学准备

(一)各教学单位做好开学报到及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知任课教师按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到岗授课。统计暂不返校师生名单及人数,对于未返校教师安排替换教师进行授课;对未返校学生,建议任课教师课后对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或将该课程调整到智慧教室进行直播或录播授课。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方案。

(二)任课教师备齐讲义、教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材、多媒体课件等教学基本文件,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教学规范授课。

四、考试巡视及教学检查

教务处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对开学初两周考试及开课第一周教学进行巡视检查督导。

请各教学单位按以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97日前将未返校教师(学生)的授课方案报教务处教学秩序科。

教务处

20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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