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等文件要求,为建立健全河北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标准》,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本学期继续对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测试内容: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
1000米(男)、800米(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二、测试地点:
1、校本部9个学院在南院体育场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测试。
2、新校区10个学院在容大足球场测试。
三、测试时间:
1、所有2017、2018级学生在体育课时间测试。
2、2016级学生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测试要求:
(一)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测验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验,说明原因,过后申请补测。
(二)有心脏病、哮喘病等心肺功能疾病或有其它不宜运动疾病的同学,持相关医疗结果到校医院开据《体质测试专用诊断证明》,到测试地点找主管教师申请免予测试(有入学体检报告的同学直接到测试地点找主管教师办理)。
有感冒、发烧、轻度损伤等短期疾病的同学,持学院开据的请假条到测试地点找主管教师申请缓测。
(三)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情况,取消当年测试成绩,并交由学院、学校严肃处理。
(四)测试过程中需要做到:
1、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和学生证,无一卡通不能参加测试(如若丢失提前办理补领手续);
2、听从测试人员的指挥,正确使用并爱护测试仪器;
3、保持测试中心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4、保持队形整齐,做到有序测试。
(五)测验时请保管好自己随身物品,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六)身体有残疾或重大疾病班的同学需填写《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五、2016级测试要求
(一)对于2016级学生的测试工作,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测试时由学院派负责人带队,并配合体育教学部的工作人员组织好学生的测试工作。
(二)各学院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测试时间、地点,督促学生在本学院开始测试时间前20分钟按专业班级到指定测试地点检录,避免漏测、误测。
(三)如遇班级课程与体质测试时间冲突的情况,由学院开具证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体育教学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需持学院证明提前向体育教学部履行请假及补测手续。
六、2016级、2017级医学部校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由学校体育教学部医学部体育组具体安排及实施。
七、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标准》是学生毕业条件之一,毕业时,测试成绩50分以下者按结业处理。
各学院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并及时传达到有关学生,促其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以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2019年04月25日
附件:
2016级学生各学院测试时间安排
测试日期 |
学 院 |
开始时间 |
人数
|
04月28日 (周日) 上午 |
本部上课
|
历史学院 |
08:00 |
76 |
教育学院 |
08:10 |
123 |
生命科学学院 |
08:30 |
238 |
数信 |
09:00 |
232 |
药学院 |
09:30 |
166 |
建工学院 |
10:00 |
315 |
04月28日 (周日) 下午 |
化学学院 |
14:30 |
265 |
物理学院 |
15:00 |
329 |
管理学院 |
15:30 |
766 |
05月12日 (周日) 上午 |
新校区上课
|
文学院 |
08:00 |
189 |
外语 |
08:20 |
251 |
兰开 |
08:50 |
192 |
艺术 |
09:10 |
307 |
新闻 |
09:30 |
313 |
计算机 |
10:00 |
287 |
05月12日 (周日) 下午
|
政法 |
14:30 |
283 |
质监 |
15:00 |
345 |
电信 |
15:30 |
421 |
经济学院 |
16:00 |
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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