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
根据《河北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试行)》(校教字2006第19号)、《河北大学教师行为规范》(校教字2007第1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整肃课堂教学秩序,加强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现重申若干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希望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遵照执行。
一、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范
1、充分做好课前准备
各教学单位要依据教学大纲和排课课表组织教师制定教学进程,填写教学日历。课前,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的组织教学内容,充分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
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做到不误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延误,必须及时与教学单位(或教务处)进行沟通,教学单位(或教务处)协助教师共同做好应急处理,及时通知上课学生,并协商补齐延误部分课程。事后,教学单位和教师向教务处递交情况说明。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要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保证上课前完成设备开启、课件安装等前期准备工作。
3、严肃课堂教学纪律
任课教师在课堂授课时,应关闭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教学用语文明,语言规范,不得散布危害党、危害社会及有政治问题、违法乱纪的言论,不讲授不道德、不科学的主题内容。引导、培养学生正确的核心价值观,确保课堂风清气正。
4、注重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手段
教师在讲授课程中,要注意启发思维、传授方法、讲清重点、讲透难点,科学地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同时,鼓励教师进行翻转课堂和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
二、严格调停课审批制度
1、任课教师不准私自进行停课、调课或找人代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停课时,教师本人和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停课手续,并提前通知全体学生。调停课所耽误的课程及时安排时间补授,保证正常的教学进度和学时总数。
2、各教学单位严格审批调停课手续,因病假、会议等原因调停课时,必须附医院证明、会议通知等纸介材料。
3、各教学单位在今后的排课工作前期,认真落实教师可排课时间,并将教师进修等因素考虑周全,避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调停课发生。教务处将在学期末对各教学单位调停课比率进行统计公布,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望各开课单位及任课教师严格遵守教学规范,以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同时,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关通知,并向教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