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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自8月29日起,2022级本科生全部理论课按课表安排时间开展线上教学,实验实践课能开即开。如运行至第3周仍不返校则继续执行5周及以后的教学计划。

自8月29日起,其他年级本科在校生正常开展线下教学,非在校生开展线上教学,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二、线上教学

(一)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组织并督导任课教师在教学平台上建课用课,对使用校外教学资源的课程要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线上教学经验交流。加强对线上教学活动各环节的管理监督与质量评估,教学单位督导要持续关注师生反馈意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效果,多措并举保障教学质量。

(二)任课教师

要求任课教师先行建立教学班QQ群,选择一个教学平台(使用指南见附件1)建课,按照《河北大学线上教学工作要求》(见附件2)进行授课。原则上QQ群、微信群、钉钉群、腾讯会议等只作为应急备用教学方式。2022级本科生线上教学期间,任课教师每日授课完成后在智慧教务系统中填报当日授课日志。

(三)学生

学生登录智慧教务系统,查询所修读课程的QQ群号并加入教学班群,安装并熟练掌握各类教学软件的使用技能(使用指南见附件3),按时参加线上教学活动,积极参与线上教学互动,认真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各项教学任务。

三、线下教学

除2022级以外其他年级学生在教室内进行线下教学。同一课堂内既有校内又有校外的学生,任课教师在教室内同步开展线上与线下教学活动(同步授课指南见附件4)。

四、教学要求

(一)教师及学生要严格按照《河北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河北大学线上教学课堂管理办法》完成授课与学习活动。

(二)原则上不得调停课。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课程时间需调整的,任课教师需提前提交调课申请,经开课单位及教务处审批,并及时通知学生。

附件1、教学平台教师使用指南

附件2、河北大学线上教学工作要求

附件3、教学平台学生使用指南

附件4、线上线下同步授课指南

教务处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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