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学籍· 招生管理· 正文
关于上报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安排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0-11-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根据普通高考工作进度安排,现就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在考虑招生时需注重以下原则:

(一)招生计划总量原则上与2020年相同;

(二)在省外安排招生计划时需选择有相应统考或联考的省份且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三)为了保持生源稳定及招生连续性,原则上不增加招生省份。

二、上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标题:××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需求报告

(二)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学院情况简要说明(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上使用);

2、分专业招生计划(包含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总数、分省专业计划);

3、分省分专业录取规则;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三、其他

(一)上报材料必须由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

(二)请务必于11月3日下午5点前将上报材料电子版发hbuzsb@163.com,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226房间)

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

上一条:关于学院上报2021年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通知
下一条:河北大学2020年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