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号的规定,结合法学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和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法治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直博生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全面、准确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富有合作与创新精神。
2.具有坚实的法学和相关学科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准确了解 法学专业学术前沿和实务动态,具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理论 学习与社会实践结合,在科学研究上取得创新性成果,能够胜任法学研究工作, 具有独立从事立法、行政、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的能力。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备较强的听、 说能力和一定的写、译能力。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刑法学研究方向致力于刑法基础理论、定罪与量刑的原理与实务、犯罪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着重就西部边疆地区刑事法治的发展、刑事制裁体系的改革与创新、环境污染犯罪的刑事治理机制以及其他刑法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调查研究,以期能为推动区域刑事法治的良性发展、刑事制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环境犯罪的有效治理以及其他刑法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理论指导。
三、学习年限
直博生的学制(含硕士阶段及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时间)为5年。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
四、培养要求
直博生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年。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满足规定学分。
五、课程设置
刑法学专业直博生必须修满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为25学分,必修环节为4学分,选修课为24学分。第二外语必选。要求第一学期课程开设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
共设置25 门课程,其中,公共课12门,专业课3门,选修课10门。
对于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另行编写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括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
学位课不及格但在45分以上,允许补考一次,45分以下必须重修;学生所有课程考核材料由学院组织归档,保管期限不少于4年。
六、学位论文工作
1.直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应当于中期考核合格后进行。开题有关具体事宜 由导师组协商确定。
2.直博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具体研究选题,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 应包括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重点及难点、研究方 法与思路、预期目标等。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河北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河北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补充 规定》等有关文件执行。
3.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直博研究生独立完成。直博研究生撰写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半。
4.博士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 重要意义的课题,具有开拓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指导实践的作用。
5.直播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应于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参加博士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由本学科导师组负责开展,对论文做出学术评议,并做 出是否同意提交正式答辩的意见。
6.直博研究生在答辩前须参加不少于 10次的学术活动,其中参加国际性或 全国性学术会议至少 1次。每次应有文字总结,经导师签字后自已留存。直博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至少作 2次公开学术报告,邀请博士生导师做 4 /6 点评,并给出相应成绩。直博研究生学术活动及其学分认定的具体要求参见《河 北大学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的有关规定》。
7.直博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照《河北大学关于研究生攻读 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
8.直博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七、培养方式及方法
(一)培养方式
直博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具体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和学术群体作用。其中,博士生导师负责对直博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工作,导师组对直博研究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等负有组织和监督职责。
(二)培养方法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直博研究生应于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组评议后报学院备案。计划执行过程中,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导师签字同意后,经导师组长签字后报学院备案。
2.中期考核。直博研究生入学第3年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并完成开题报告。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对直博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外语水平进行测评,对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是否具有进一步培养的潜力及科研预期结果,是否能够达到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要求作出综合评价。
直博培养阶段(入学3年内),学生不能继续学习的,由导师及时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认真考察后确属不能完成博士学业者,应及时终止该研究生的博士培养工作,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将结果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其中,中期考核未通过的,参考《河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分流指导意见》执行。
刑法学专业直博生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授课 学期 |
授课 方式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学 位 课 |
T000000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4 |
2 |
1 |
讲授 |
考试 |
|
T0000006 T0000007 |
博士一外英语 |
102 |
6 |
1,2 |
讲授 |
考试 |
||
B2410001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
51 |
3 |
1 |
讲授 |
考查 |
||
B2410002 |
法学前沿 |
51 |
3 |
1 |
讲授 |
考查 |
||
B2410003 |
专业英语 |
34 |
2 |
1 |
讲授 |
考查 |
||
B2411101 |
中国刑法学专题 |
51 |
3 |
1 |
讲授 |
考查 |
||
B2411102 |
外国刑法学专题 |
51 |
3 |
1 |
讲授 |
考查 |
||
S2413002 |
犯罪学 |
51 |
3 |
3 |
讲授 |
考查 |
硕士课程 |
|
实 践 活 动 |
T0000105 |
入学教育与学术规范 |
1 |
1 |
讲座 |
考查 |
||
T0000106 |
开题报告 |
1 |
2 |
|||||
T0000107 |
学术活动 |
2 |
||||||
非 学 位 课 |
T0000108 |
17 |
1 |
1 |
讲授 |
考试 |
||
T0000103 T0000104 |
博士二外日语 |
102 |
6 |
1,2 |
讲授 |
考试 |
||
B2410201 |
研究生导师论坛(一) |
17 |
1 |
1 |
讲座 |
|||
B2410202 |
研究生导师论坛(二) |
17 |
1 |
2 |
讲座 |
|||
S2410103 |
法学论文写作 |
17 |
1 |
3 |
讲授 |
考查 |
硕士课程 |
|
B2411201 |
刑法思想史 |
34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B2411203 |
环境刑法专题 |
34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B2411204 |
刑事执行法专题 |
34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S2410101 |
法理学专题 |
34 |
2 |
3 |
讲授 |
考查 |
硕士课程 |
|
S2413201 |
刑事政策学 |
34 |
2 |
4 |
讲授 |
考查 |
硕士课程 |
|
S2413202 |
刑事诉讼法学 |
34 |
2 |
4 |
讲授 |
考查 |
硕士课程 |
|
S2413203 |
西方犯罪学理论 |
34 |
2 |
4 |
讲授 |
考查 |
硕士课程 |
学科组成员签字:
注:1、专业学位课课时为51学时,3学分;
2、专业选修课课时为34学时,2学分;
3、每学分17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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