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简介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非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河北大学法学学科创建于1980年,是在法学本科教育实践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拥有优秀师资团队、坚实专业基础、较强科研实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法学一级学科,涵盖了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2000年获批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获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批法学理论、刑法学和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9年法律硕士被教育部批准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全国共58所高校入选、河北省唯一入选高校)。
二、研究方向
根据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建设与发展的实际状况,设置以下七个研究方向:
(1)民商法方向。民商法方向主要研究民商法领域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疑难问题,着重就土地制度改革、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新技术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及其他民商法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致力于民商法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2)经济法方向。经济法方向致力于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着重就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法律问题、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法律问题、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律规制、新时代公司法律制度改革与发展以及其他经济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研究。
(3)刑法方向。刑法方向致力于刑法基础理论、定罪与量刑的原理与实务、犯罪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着重就西部边疆地区刑事法治的发展、刑事制裁体系的改革与创新、环境污染犯罪的刑事治理机制以及其他刑法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调查研究。
(4)诉讼法方向。诉讼法方向致力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法的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研究,着重就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外人权利救济机制、公益诉讼以及其他诉讼法热点问题作出深入研究。
(5)宪法与行政法方向。宪法与行政法方向系统研究宪法基本原理、宪法基本规范、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深入探讨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尤其注重研究中国社会的发展变迁对宪法与行政法提出的要求和挑战,以及宪法与行政法对中国重大改革创新的引领、保障和规范作用、方式及途径。
(6)法学理论方向。法学理论方向重点关注的领域包括人文主义法哲学;立法理念、立法制度和立法技术,为立法实践特别是地方立法实践提供参考;研究司法现象;关注法律职业、法律经济学、法律文化论、法人类学等问题。
(7)国际法方向。本专业致力于国际法的一般原理和基本运行规律,数字贸易、区块链、大数据技术的监管,以及全球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国际公共卫生法律规则体系等问题的研究,下设国际法基础理论、数据跨境流动监管和国际公共卫生法律制度三个研究方向,着力为我国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以及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合作共治之数据流动监管体系、构建“人类公共卫生健康共同体”提供理论依据、智力支持和制度助力。
三、培养目标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采取周末授课或者集中授课的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五、中期筛选
法学院和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在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后,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开展中期筛选工作。
六、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
法学院和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根据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研究兴趣和导师擅长的专业领域确定学生的研究方向。学位论文设以下七个研究方向:(1)民商法;(2)经济法;(3)刑法;(4)诉讼法;(5)宪法与行政法;(6)法学理论;(7)国际法
2.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深入法学理论,反映学生运用所学法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学位论文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突出实务特点和实证研究方法,选题采用应用性专题、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三种形式。研究生应在实习中发掘学位论文选题,将实习与学位论文的写作有机结合。按照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制定的三种类型开题报告的模板要求填写内容,字数不少于3000字。开题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
3.学位论文的写作
学位论文的字数要求:应用性专题的字数以2.5万至3万字为宜,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的字数以2万至2.5万字为宜。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达到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1)论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2)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4)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法等;(5)符合写作规范。
4.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经过选题、开题、预答辩、内审和外审、正式答辩等五个阶段,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
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和答辩(第六学期)。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
七、毕业条件
1.课程学习。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
2.提前毕业。符合《河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校研字〔2015〕5号)相关要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3.论文答辩。学位(毕业)论文经专家评审合格、通过学位(毕业)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审查后,准予毕业。
八、学位授予
研究生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
九、学分及课程设置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最低修读学分为55学分,其中学位课34学分,非学位课16学分。按照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环节5学分。
根据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的要求,不按照各研究方向设置选修课,设置统一的法律硕士专业选修课。
研究生课程考试不设补考环节,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需重修。
课程考核方式包括考试和考查。学位课一般采用笔试的方式。非学位课和实践环节可以采用口试、笔试或写读书报告、论文的形式。无论采取何种考核方式,均应能真实反映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的程度及运用知识的能力,成绩均按百分制成绩评定。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修读说明:
1、学位课为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方向的必修课程。必修环节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培养活动。
2、公共必修课中的外语课程按入学时的外国语考试科目修读相关语种。
3、公共通识课程中的通修为必选课程。
4、按专业方向设置的非学位课方向课应至少按录取专业所对应的方向完成其中一个方向的修读要求。
5、学生毕业总学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通识课+方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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