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法学院立法理论与实务微专业报名公告》等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考核选拔,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月9日—7月11日,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于7月11日下午5:00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5079340。
附件:
2021级立法理论与实务微专业拟录取名单
河北大学法学院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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