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和《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考核选拔,现将学生考核成绩及拟录取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月18日—3月20日,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于3月20日下午18:00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5079340。
法学院
2023年3月18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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