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9月27日—9月29日,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于9月29日下午5:00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5079340。
附件:
2020级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验班补录拟录取名单
河北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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