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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 10:29:26 来源:本站原创

河北大学民商法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 专业代码

    030105

    二、培养目标

    1、全面、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的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坚实、系统的民商法学专门知识;熟悉民商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学工作或独立从事民商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实际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要求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

    4、身心健康。坚持体育锻炼,注意思想修养,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本学科点主要研究民商法领域内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探讨民商法学的历史发展规律,分析民商法学与经济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以及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关系,比较中国民商法与国外民商法制度之间的异同,总结建国以来民商法学研究的经验教训,研究民商事立法中的疑难问题,致力于民商法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有关执法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本学科点分三个研究方向,这三个研究方向以民法方向为基础,在研究内容上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交叉、补充和促进。

  2. 民法学

    本方向致力于传统民法学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总论、物权与债权人格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侧重从多角度对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各种具体制度进行考察,研究民法典起草中的疑难问题、民事法律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为民法典的制定和民事法律适用提供理论支持。

    2、商法学

    本方向致力于商法的基础理论和具体商事部门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侧重于对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商主体和商行为法开展深入研究,坚持将商法理论与商事实践活动相联系,紧扣市场经济发展的脉搏,构筑商法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平台。

    3、知识产权法学

    本方向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研究,重点对著作权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关注知识产权法理论及实务发展的最新动态,服务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达到要求的优秀研究生可以提前1年毕业。

    五、课程设置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在第三学期末结束。必须修满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为20学分,实践环节为3学分,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必须选修本方向专业选修课程)。

    本专业共设置22门课程,其中,公共课6门,专业必修课4门,专业基础选修课5门,专业方向选修课6门。

    对于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另行编写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括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

    课程考试可以采用口试、笔试或写读书报告、论文的形式,考试成绩均按百分成绩评定。

    学位课不及格但在45分以上,允许补考一次,45分以下必须重修。

    一学期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予退学。

    学生所有考试试卷学院保存至少4年。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课程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的,方准许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写作时间应不少于1年(从开题报告到全面完成)

    1.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限制在本专业3个研究方向内,应当既有学术价值又有实践意义。

    必须要明确六个方面的问题,即:选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主要内容;创新之处;准备工作情况和主要措施以及预期达到的研究成果。

    2.开题报告

    根据论文选题的要求,经过全体导师和研究生的共同论证,在第四学期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同时要求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文献综述。

    3.中期检查

    第五、第六学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即时指明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论文写作。

    4.论文撰写

    论文要突出论文的理论性、针对性、创新性,所反映的内容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全文不少于3万字。论文格式要符合学术规范,具体应包括:内容提要、目录、导言、正文、结语和参考书目。

    5.论文答辩

    严格论文评阅、答辩形式审查和答辩程序,考核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应变表达能力。答辩委员会由5名同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七、培养方式及方法

    1.硕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下的硕士生指导小组制,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

    2.实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制,为研究生初选指导教师。

    3.坚持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聘任司法实践部门的专家做兼职导师;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培养研究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课程讲授实行导师讲授与学生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导师要紧密结合立法和司法实际并及时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带领学生站在本学科的最前沿。除讲授外,要为学生指定一定的课题,由学生自行准备,在课堂上进行讨论。

    5.坚持启发式教学,推广实证研究方法,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

    6学术活动的具体要求参见《河北大学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的有关规定(试行稿)》。发表论文要求参见《河北大学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类别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授课

学期

授课

方式

考核

方式

备注

学位课

T0000001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4

2

1

讲授

考试

T0000003

T0000004

硕士英语1,2

102

6

12

讲授

考试

S2414001

民法总论专题

51

3

1

讲授

考试

S2414002

知识产权法专题

51

3

1

讲授

考试

S2414003

商法总论和公司法专题

51

3

2

讲授

考试

S2414004

民法物权和债权专题

51

3

2

讲授

考试

实践环节

T0000105

入学教育与学术规范

1

1

T0000106

开题报告

4

T0000107

学术活动

2

T0000108

中期筛选

4

非学位课

T000010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含延安精神专题讲座4课时)

21

1

2

讲授

考试

T0000109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读

20

1

2

讲授

考查

S2410101

法理学专题

34

2

1

讲授

考查

S2410102

法律英语

34

2

2

讲授

考查

S2410103

法学论文写作

34

2

3

讲授

考查

S2410104

研究生导师论坛(一)

17

1

1

讲座

S2410105

研究生导师论坛(二)

17

1

2

讲座

S2414201

知识产权法前沿

34

2

2

讲授

考查

S2414202

婚姻法与继承法专题

34

2

3

讲授

考查

S2414203

侵权责任法专题

34

2

3

讲授

考查

S2414204

商行为法专题

34

2

3

讲授

考查

S2414205

国际商法专题

34

2

3

讲授

考查

S2414206

民事诉讼法学专题

34

2

3

讲授

考查

学科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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