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培养- 硕士研究生教育
2020-09-15 10:32:45 来源:本站原创

河北大学刑法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

030104

二、培养目标

通过刑法学硕士学位课程的学习研究、实地调查、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等方式,培养符合下列要求的具有创新精神,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法律人才:

1全面、准确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崇尚法治,品德优秀。

2.掌握科学而合理的研究方法,治学态度严谨,学术作风优良、正派,具有独立思考和研究的能力,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

3.了解犯罪发展态势及刑事政策的发展方向,熟悉刑事法理论的现状与前沿问题,掌握刑事立法的内容与发展趋势,掌握刑事司法的经验与问题,了解刑事执行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样态,能就研究方向中的疑难争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4.第一外国语达到熟练掌握程度。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置3个研究方向:

1.中国刑法学。研究内容为中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及刑法实务问题,主要包括刑法基础论、犯罪论、刑罚论以及罪刑各论;研究特色是理论与实务并重;研究意义在于解决刑法理论和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为社会服务。

2.比较刑法学。研究内容为中外刑法的比较研究,包括中外犯罪理论和刑罚理论以及具体犯罪的比较研究;研究特色是强调比较研究方法;研究意义在于借鉴国外的刑法理论以及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执行经验。

3.犯罪学。研究内容为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测以及犯罪预防等问题;研究特色是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侧重于实务;研究意义在于为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刑事立法提供理论指导。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达到要求的优秀研究生可以提前1年毕业。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必须修满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为20学分,实践环节为3学分,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必须选修本方向专业选修课程)。

2.本专业共设置21门课程。其中,公共课6门,专业必修课4门,专业基础选修课5门,专业方向选修课5门。

3.对于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另行编写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括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

4.学位课考试方式一律为笔试,选修课的考试方式可以采用口试、写读书报告或论文的形式。无论采取何种考试方式,均应能确实考核出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的程度及运用知识的能力,考试成绩均按百分成绩评定。

5.学位课不及格但在45分以上的,允许补考一次,在45分以下的必须重修。

6.一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程不及格,或者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予退学。

7.学生所有考试试卷学院保存至少4年。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课程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写作时间应不少于1年(从开题报告到全面完成)。

1.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当既有学术价值又有实践意义,且不能超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

2.开题报告。根据论文选题的要求,经过全体导师和研究生的共同论证,在第四学期完成开题报告。有关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参见《河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提报告的要求》,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开题答辩,且答辩通过后方能开始撰写。

3.中期检查。各导师应在第五、第六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论文写作。

4.论文撰写。论文应突出理论性、针对性和创新性,所反映的内容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全文不少于3万字。论文格式应符合学术规范,具体包括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

七、培养方式及方法

1.本专业在培养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注重吸取导师团队的集体智慧,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2.采取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制,为研究生初选指导教师。

3.坚持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聘任司法实践部门的专家做兼职导师;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培养研究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课堂教学采取讲授、自学、研讨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是:(1)任课教师应就所任课程的目的、要求、研究方法、参考资料事前向学生作出布置;(2)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要注重教学方法,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的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3)课程临近结束时,任课教师应总结课程内容,提出深入研究的方向。

5.坚持启发式、辩论式教学,推广实证研究方法,注重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与学习方式。

6.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相关学术活动,具体要求参见《河北大学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的有关规定(试行稿)》执行。

7.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发表论文要求参见《河北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至少应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类别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授课

学期

授课

方式

考核

方式

备注

学位课

T0000001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4

2

1

讲授

考试

T0000003

T0000004

硕士英语12

102

6

12

讲授

考试

S2413001

中国刑法总论

51

3

1

讲授

考试

S2413002

犯罪学

51

3

1

讲授

考试

S2413003

中国刑法分论

51

3

2

讲授

考试

S2413004

外国刑法学

51

3

2

讲授

考试

实践环节

T0000105

入学教育与学术规范

1

1

T0000106

开题报告

4

T0000107

学术活动

2

T0000108

中期筛选

4

非学位课

T000010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含延安精神专题讲座4课时)

21

1

2

讲授

考试

T0000109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读

20

1

2

讲授

S2410101

法理学专题

34

2

1

讲授

考查

S2410102

法律英语

34

2

2

讲授

考查

S2410103

法学论文写作

17

1

3

讲授

考查

S2410104

研究生导师论坛(一)

17

1

1

讲座

S2410105

研究生导师论坛(二)

17

1

2

讲座

S2413201

刑事政策学

34

2

2

讲授

考查

S2413202

刑事诉讼法学

34

2

3

讨论

考查

S2413203

西方犯罪学理论

34

2

2

讲授

考查

S2413204

刑事案例研习

34

2

3

讲座

考查

S2413205

矫正学

34

2

3

讲座

考查

学科组成员签字:



ICP备05000587号 版权所有 河北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