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行政管理是管理学门类的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学科代码120401。本学科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学科,以哲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为基础,主要对政府及其他公共组织的价值定位和实践活动规律进行研究。本专业自2007年开始招生,现有高级职称教师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具有较为雄厚的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
本学科特色和优势是以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为前提,积极回应当代中国政府治理和改革涉及的重大现实问题,学科建设力求理论性和前沿性,方向设置注重基础性和应用性。(1)在课程设置上,紧扣当前公共管理的前沿与热点,聚焦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从理论与方法、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角度合理规划专业课程,为研究生培养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2)在人才培养上,依托综合性大学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以及地理区位等方面的办学优势,充分利用保定市社会发展研究院与河北大学共建中心——河北大学政府法治与社会治理中心、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等学术机构的资源优势,指导学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活动,不断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二、研究方向
1.公共行政与公共政策
本方向主要研究公共行政学的基本理论和公共政策的方法与技术,以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研究型人才和政策分析人才为目的。主要包括公共行政学、行政管理案例分析、公共政策分析、政策信息学、公共行政伦理、政府经济学、行政法专题、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本方向的研究特色在于学习国内外公共政策理论与方法,探索中国特色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框架和技术,学会运用相关理论、技术,研究和分析实际的公共政策问题。同时,通过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开展公共政策规划和公共政策评估,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合理化、科学化的指导和建议。
2.政府治理理论与改革
本方向主要研究中外行政管理理论和国家治理思想的产生与发展、行政管理的行为与过程、行政发展与行政改革等问题。主要包括西方行政学原著选读、中国古代行政管理思想史、中外监察制度、政府改革与国家治理、行政学研究方法等。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理论与经验,为我国行政改革、制度创新和国家治理服务。本方向的特色是注重古代与现代结合、宏观与微观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重点对当代中国政府改革实践和古今国家治理观念与机制进行研究,对于推动我国政府管理科学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扎实的行政管理专业基础,开阔的国际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能力,将来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服务国家和社会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学术道德。
2.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共管理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技术,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研究领域,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解决公共事务实际问题的能力。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具有献身科学研究的探索精神、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学科所属专业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五、中期筛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后,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开展中期筛选工作。
六、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创新性,反映作者具有发现问题和提出合理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必须经过开题、预答辩、评审、答辩等环节。
1.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当既有学术价值又有实践意义,应密切结合行政管理学科发展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能够把握学科前沿,注意选题的科学性和可研性。
2.开题报告。根据论文选题的要求,经过导师组和研究生的共同论证,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能够清晰表述研究内容及其研究的学术价值,并清楚阐述本人研究思路、方法和技术路线。具体要求参见《河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提报告的要求》。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开题答辩,且答辩通过后方能开始撰写。
3.中期检查。各导师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重视督促论文写作进度,并为论文写作提供必要支持。
4.论文撰写。论文应突出理论性、针对性和创新性,所反映的内容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全文不少于3万字。论文格式应符合学术规范,具体包括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
5.在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进行论文预答辩,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全面、细致、充分的预审。对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应送2名非同一单位的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具体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通过论文评审的研究生,可申请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按照《河北大学学位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毕业条件
1.课程学习。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
2.学术活动。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不少于10次学术活动,并撰写学术报告小结;以主讲人或宣讲人身份,参加在校内外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
3.提前毕业。符合《河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校研字〔2015〕5号)相关要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4.论文答辩。学位(毕业)论文经专家评审合格、通过学位(毕业)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审查后,准予毕业。
八、学位授予
研究生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
九、学分及课程设置
本学科所属专业最低修读学分为25学分,其中学位课15学分,非学位课10学分。
研究生课程考试不设补考环节,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需重修。
课程考核采用笔试、口试或撰写读书报告、调研报告、研究论文等形式,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所有考核方式必须能够考核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的程度及运用知识的能力。考试成绩均按百分成绩评定。
行政管理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修读说明:
1.学位课为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方向的必修课程。必修环节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培养活动。
2.公共必修课中的外语课程按入学时的外国语考试科目修读相关语种。
3.公共通识课程中的通修为必选课程。
4.按专业方向设置的非学位课方向课应至少按录取专业所对应的方向完成其中一个方向的修读要求。
5.学生毕业总学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通识课+方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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