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细则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二)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复试过程,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复试小组
按考生所报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每个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法学专业直博生复试小组以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生导师为主组成。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所在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形式及复试流程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河北大学本校推免生进行线下面试,其他学校推免生进行线上面试,线上、线下复试均全程录音录像。
(二)线上复试程序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报到,核实身份。
资格审查材料请最晚于9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93639546@qq.com,可以同时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材料、研究计划、论文选题等。
2.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网络平台复试现场进行复试。
4.考生做简短的自我介绍(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本科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外语水平等主要方面),复试小组可以提问方式对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进一步考察。
5.考生进行外语和专业测试,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并做回答,复试小组可根据考生回答题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追问。
6.考生测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对外语、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分别评定成绩。
7.打分结束后,面试评分表由记分员收取封存。
(三)线下复试程序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复试现场报到签名。
2.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复试现场进行复试,登记照相。
4.考生做简短的自我介绍(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本科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外语水平等主要方面),复试小组可以提问方式对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进一步考察。
5.考生进行外语和专业测试,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并做回答,复试小组可根据考生回答题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追问。
6.考生测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对外语、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分别评定成绩。
7.打分结束后,面试评分表由记分员收取封存。
四、复试内容及录取规则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60分)、外语听说(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等内容,设计使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的考核问题。具体内容结合各招生专业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一个专业标准要保持统一。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选派外语能力突出的专业教师现场考察。
综合素质面试,要有限定提纲的自我展示(中外文),可以提问方式对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进行审核。
(二)录取规则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没有达到接收条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230
电子信箱:hbufaxue@163.com
河北大学法学院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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