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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15:23:18 来源:本站原创

河北大学法学院2020年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院概况

河北大学法学院渊源于1980年创办的河北大学法律系,1981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是改革开放后全国第一批创办的法学院系之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

法学院是全国首批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法学专业是河北省高等学校政治法律教育创新高地重点建设专业和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河北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律硕士是河北省唯一的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河北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等。

法学院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了本科、硕士、博士等各个层次。2000年、2003年、2005年分别获批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1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法学院遵循“教学立院、科研兴院、人才强院、特色树院”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不断取得新成绩。从2012年以来,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00余项。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并在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一类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近五年,获省部级奖励14项。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1人,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优秀提名奖1人,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4人,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提名奖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3人,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1人等,已经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高、业务能力强、年龄、职称、学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行政管理、政治学(0302)、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含证据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学科高层次人才、学术骨干、优秀博士后、博士。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水平

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人师表,品行端正,能够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二)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教学业务条件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安排。

(四)引进类型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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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

1.全职在岗工作的时间按12个月计算,引进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全职在岗工作时间按9个月计算。

2.上述引进人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八年,实行聘期管理,四年为一个聘期。

3.杰出人才、科研领军人才和科研拔尖人才引进条件和待遇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

4.其他以上招聘人才第一学历均须为本科。

5.以上各层次人才薪酬均为税前薪酬。

6.学校设有校内人才支持计划——“坤舆学者”支持计划,引进人才聘期结束后,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坤舆学者”支持计划。

五、报名材料

(一)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习成绩证明)。

(二)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三)配偶、子女情况等。

(四)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E-mail、微信号等)。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awcyz@163.com(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30878676(微信同号)

单 位:河北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政编码: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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