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2021年3月19日-3月20日,我院对刑法学专业、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组织了复试。现对以上专业复试成绩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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