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2022-07-14 18:14:04 来源:本站原创

莲池区人民法院关于征集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报名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大专以上学历;

3.本人未持有营业执照、未缴纳过社会保险;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

见习期间待遇

1.见习期不超过12个月,即日起至20235月,见习到岗较晚者可顺延,具体情况按照青年就业见习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见习期间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莲池区1900元),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3.见习期间如考取其他单位或另谋职业,可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见习协议。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电子证)或该证件编号,《就业创业证》由本人在手机上下载“河北人社”APP完成注册登录,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就失业登记查询→证书编号;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失业青年不提供);

5.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工作日期间);

2.联系电话 :0312-2209100

3.报名地点:保定市天鹅路1187号,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政治部215房间;

4.邮箱:fyzzc220@163.com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2022713



ICP备05000587号 版权所有 河北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