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在即,温馨提示,深深祝福,一路安好,法学院静待你归来!
一、离校前充分准备
1.学习疫情防控要求。国家卫健委将乙类传染病新冠肺炎纳入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服从疫情防控措施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2.准备防护物资与材料。离校前,准备好口罩、体温计、湿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携带好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宿舍钥匙等物品。
二、离校途中注重个人防护
3.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合理规划路线,尽量选择直达路线,减少中转次数,缩短乘车时间与候车时间,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妥善保存旅途票据信息;建议有条件的同学选择乘坐私家车往返。
4.认真做好安全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积极配合车站(机场)防疫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避免面对面交流;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停留,随时保持手部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
5.紧急情况学会处理。在离校途中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等症状的,本人首先要立即佩戴好口罩,避免和他人接触,按照当前所在地防疫部门要求就近就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同时向班级辅导员报备。
6.遵守防控纪律要求。不瞒报、缓报、谎报有关信息;服从学校、学院及当地防控部门安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取回放在教室的书籍。考完试后,因为学校可能会安排其他考试,同学们请去教室、自习室自行取回个人书籍。
法学院团委/学工办
ICP备05000587号 版权所有 河北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