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于9月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就社会救助立法有关问题进行座谈,专门听取专家、学者对这一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出席会议,社会法室主任滕炜主持座谈会,来自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我院孟庆瑜教授应邀参加本次会议并发言。
会上,各位专家、学者围绕如何界定社会救助的概念;国家在社会救助中主要承担什么责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助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理解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除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外,还有哪些社会救助制度有必要在法律中专门作规定;如何处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的关系;如何建立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监管体制,保证社会救助对象能根据其经济状况的变化有进有出;如何发挥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并与社会法室的有关同志进行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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