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应邀在我院学术报告厅做了题为《关于慈善法的几个主要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我院法律系主任陈佳主持,相关专业教师、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近100人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中,阚珂副主任作为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立法工作的国家立法工作机构的负责人,着重从为什么现在制定《慈善法》、怎样理解《慈善法》所规范的慈善、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财产和促进措施等七个方面,就《慈善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内容、立法技术和立法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做出了全景式、系统性的精准讲解。阚珂副主任指出,今年3月16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制定《慈善法》,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措施,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在如何评价这部法律上,阚珂副主任进一步指出,《慈善法》认真贯彻了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是一部高质量的法,其立法速度之快是近年来少有的,是全国人大代表集体智慧的结晶,是绝大多数代表满意的一部法律。
报告中,阚珂副主任运用大量的实例和数据,科学运用法学原理分析解决立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报告主旨鲜明,内容详实,逻辑清晰,语言精准,生动活泼,对于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慈善法》、广泛宣传《慈善法》、正确适用《慈善法》,规范慈善组织和行为,依法管理和使用慈善财产,积极参与和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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