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教授应邀在线上为我院师生作题为《我国70年环境法制的回顾、反思与优化路径》的学术报告。孙佑海教授为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报告会由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孟庆瑜主持,法学院院长陈玉忠教授、法学院赵树文教授、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张思茵老师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近90人参加了报告会。
孙佑海教授深耕环境法领域多年,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报告会伊始,孙教授首先对我国70年环境立法做了回顾总结,将我国70年环境立法总结为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进入生态文明新阶段三个阶段,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环境立法的成就和相关重要事件。接下来,孙教授提出对我国环境立法的反思,具体包括部分环境立法质量有待提高、有的重要环境立法存在立法空白、环境法律的修改废止及解释工作无法满足现实需要、配套环境法规缺失、生态保护立法短板、有关法律生态化不足等问题。最后,孙教授对于环境立法的展望做出阐述,指出应从环境规范体系、法律实施体系、法制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法学研究体系、法学教育体系等七大方向做出优化完善。
报告会后,法学院院长陈玉忠教授向孙佑海教授表示感谢,赵树文教授进行与谈发言并结合听会感受谈了启发与思考。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张思茵老师和法学院刘婷婷博士生就环境法典编纂和环境立法下一步应关注的重点领域等问题向孙教授请教,孙教授均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孟庆瑜教授对本次报告会进行总结时指出,孙佑海教授从环境法制发展的亲历者角度,以时间为线索全面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环境法制的发展历程,总结了环境法制发展中取得的成绩、遇到的困难以及问题的根源所在,对于我们深刻地理解环境法制建设、开展环境法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本次报告会既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容解读,也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宣讲,立意高远、理论深刻。
ICP备05000587号 版权所有 河北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