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5日,由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河北大学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会议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会议由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佳教授主持,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北大学副校长、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致开幕辞。
共有来自于河北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燕山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单位的十余位专家参会,河北大学法学专业的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河北大学“立法学理论与实务”微专业的全体同学也参与了本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和同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系统分析,就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条文表述的优化提出了完善建议,尤其是对区域协同立法、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并充分交换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研讨会对于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立法质量,顺应新时代立法要求,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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