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继成教授应我院邀请,在线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民法典>部分规范的逻辑评析 》的学术报告。张继成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会长,主要从事法律逻辑、法律方法以及法理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50余篇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两部,主编教材四部。报告会由我院院长陈玉忠教授主持,我院部分教师以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百余人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首先,张继成教授通过“为什么要用逻辑-语言规则对《民法典》进行批判性检验”这一问题进行破题,认为法律与逻辑是不同的学科,但在学科的发展过程中它们相互促进;立法者在创设一种法律关系的同时必然创设了一种逻辑关系;法律与逻辑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法律的内在逻辑不能以违反逻辑的形式表达。其次,张继成教授分析民法典的具体条文,在逻辑上提出下列问题:逻辑连接词使用不准确,法律规定不简练;“多余的强调”导致规范重复且相互冲突;法律原则与规则(规范词)相互冲突;法律定义不简洁;错将交叉关系当作真包含关系,导致法律规范命题不符合客观实际(逻辑形式没有反映法律的内在逻辑);法律定义不具有概括性,导致同类规范重复出现;滥用“可以”与“应当(必须)”(规范强度);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责任不匹配;法律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明确,导致规范出现法律漏洞;法律概念没有保持同一性,规范目的与法律效果相背离;概念外延模糊含混,导致规范重复、包含矛盾、冲突,违反平等原则等;18个法律定义中存在的诸多逻辑问题;定义项中之间包含了被定义项,导致“同语反复”;营利法人、非营利性法人的定义与划分母项不对应。最后,张继成教授引用本草纲目内容,呼吁天下法书(法典),利益天下,天下共修之,世代永新。尽管法律不完美,但有更多的理由让我们必须热爱法律。
在与谈环节,我院宋慧献教授、苏艳英副教授、牛忠志教授、陈佳教授先后分别结合自己听报告的思考,与张继成教授就逻辑和经验之间的关系、民法典第149条修改等问题进行讨论。随后贾贵梅同学和田丽艳同学分别提出的权利不得滥用与诚实信用原则的逻辑关系、基石性意义法律概念的逻辑顺序问题进行问题,张继成教授对此做出热情回应和细致解答,产生热烈反响。
陈玉忠院长在最后总结发言时指出,本次学术报告是我院燕赵法学大讲堂第十二讲,张继成教授以民法典部分规范的逻辑体系做了一场精彩的讲座,内涵丰富,观点鲜明,条理清晰,从逻辑的角度使我们对民法典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为我们正确把握民法典的含义、分析民法典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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