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月27日下午,学院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领会《意见》精神,并就学院贯彻实施方案开展研讨。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部分教师代表参加学习研讨。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改清主持。学院院长陈玉忠教授对《意见》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重大意义作了全面解读。
与会人员表示,《意见》是指引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统领性、战略性、纲领性文件,层级高、份量重、举措实,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实践价值。《意见》顺应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明确了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为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方向性。法学院作为我校以及河北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地应围绕《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各方面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系统深入地做好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这两项办学主责主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在具体工作上,根据《意见》的要求,学院应当进一步突出专业特色、不断提高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强化服务国家、地方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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