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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08:56:04 来源:本站原创

“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专家三人谈”成功举办

2023520日晚,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挚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以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海嵩应邀莅临我院为广大师生作题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专家三人谈》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教授伊士国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以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近百人参加。

李挚萍教授首先做了题为徘徊在边缘与主流之间的环境法学研究的学术报告从环境法研究的几个阶段出发提出了我国环境法发展的四个阶段其次李挚萍教授指出了环境法学的表征包括技术性政策性公益性社会性法律部门交叉性等再次李挚萍教授系统分析了我国环境法未来的发展方向一是与经济法分家成为独立部门法为此需要在环境法的“独”“特”上下功夫寻找环境法的不可替代性也要在外延上扩大环境法的领域二是回归主流法学李挚萍教授从规范法学的回归环境法基本逻辑穷尽现有的法律制度法律救济手段运用传统法学的理论和标尺去衡量环境法律制度的法律属性环境法权益纳入司法救济范畴环境司法的兴起与不同法律学科的对话交流等方面展开了介绍最后李挚萍教授倡导在迈向环境法典时代要注重对环境法核心价值及理念的提炼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时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线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干预设立规则和底线

随后陈海嵩教授做了有关环境法发展方向的学术报告首先陈海嵩教授从其自身的求学经历出发介绍了我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其次提出了我国环境法研究的双轨体系即生态环境立法与党内法规党的规范性文件是两套相互独立的规范体系效力不分伯仲在进行环境法研究时要加强对党的政策性文件和党内法规的重视最后陈海嵩教授通过介绍2007年厦门PX事件对环境群体事件进行了全面解读鼓励同学们在从事法学研究时从环境问题入手提高认识当代中国社会的水平与能力

徐以祥教授对法律解释方法在环境法领域的应用做了相关报告徐以祥教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理论联系实际首先提出与法学研究最为紧密的学科是神学并对此作出解释接着讲述了法学领域公认的四种最为经典的解释方法依次为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最后徐以祥教授指出环境问题与科技发展密切相关因此相对于传统部门法具有变动大的特点环境法的发展要在解释论与修改法律之间寻求平衡

在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学生踊跃提问对于加强司法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以及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大小问题陈海嵩教授从以司法促进环境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进行了解答李挚萍教授从行政机关先行对环境问题采取行动进行了补充回答徐以祥教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适用范围从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和限定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范畴两方面做出了充分解答

法学院院长伊士国教授在总结时向李挚萍教授徐以祥教授陈海嵩教授表示感谢,并提出在当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厉的法治解决我国环境保护问题的背景下环境法学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出,鼓励更多的学生从事环境法学研究加强环境法学的学科建设在场的老师与学生认真学习了报告精髓进一步开阔了学术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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