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0日上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肖建华教授应邀在七一路校区C3四楼法学院会议室为我院师生做了题目为《诉讼的本质——兼论网络诉讼》的学术报告。肖建华教授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报告会由我院院长陈玉忠教授主持。柯阳友教授、陶建国副教授、王勇老师以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共九十余人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肖建华教授主要围绕诉讼与仪式(尤其是宗教仪式)之间存在着共通之处,在历史视野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诉讼的本质问题。首先,肖教授指出诉讼的本质,是指在个体之间或者个体与社会之间出现冲突时,通过社会权威主持的公开程序或仪式实现惩戒或救赎的规则与途径,是以大众通约的(法律)语言或行动进行直观性模式化沟通的方式。诉讼的本质应当是对诉讼或诉讼程序的状态描述,是对诉讼存在样态的感知和定位。肖教授认为可以从文化仪式的角度对诉讼的本质进行理解,仪式是社会群体沟通的必要手段,是社会确立权威话语的方式,通过仪式既可以解释权威话语,又可以确立权威话语,还可以否定旧的权威;既检验权威的过去的意志,也可确立权威的新意志,总之,社会秩序的形成离不开文化仪式。通过回顾仪式化生活对早期人类的影响、殷朝人殉制度到周朝礼制的制度变迁、西方各历史时期的仪式样态(古希腊雅典的广场审判、古罗马诉讼、中世纪的宗教裁判),他对仪式的社会功能进行了详细介绍。肖教授又援引伯尔曼的观点,指出法律与宗教共享四重共同的要素: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其中仪式承载着传统,传递着权威的力量,并且通过持久重复的模式化行为,表达了规则与习惯法的至高无上。程序法除了与宗教仪式共享以上的共性之外,还有象征性、互动性、表演性等共同之处。再次,肖教授认为伴随世俗国家的兴起与宗教祭祀仪式的衰落,诉讼与宗教仪式化之间发生了断裂。诉讼程序就是为解决争执的“仪式”化演绎,它的功能已经超越了宗教文化的狭隘与偏执,成为人类社会实现社会正义与秩序的普适化方式。最后,肖教授的视野回归到我国当下司法改革,认为过于随意适用网络庭审方式造成仪式感的缺失,以及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的不利,主张通过立法限制和规范网络庭审的适用,司法具有保守秩序的功能,必须注意维护传统。必须通过司法确立法治的力量,维护司法的尊严;而网络诉讼对司法的严肃性和神圣性的冲击不可避免,必须通过立法加以规范。
在评论环节,我院博士生导师柯阳友教授、陶建国副教授、王勇老师依次结合本次讲座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与肖建华教授进行了交流互动。在提问环节,肖教授对研究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最后,陈玉忠院长做了总结发言,认为肖建华教授的学术报告内容丰富,视角独到,立意新颖,深入浅出,有助于广大师生对诉讼法理论的学习和理解,使师生受益匪浅。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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