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上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与法律史研究中心主任明辉应邀在我院C3四楼学术报告厅开展学术讲座,讲座题为《法律人视域中的法理学问题(1881-1999)》。本次讲座由河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佳教授主持,刘国利副教授和吕庆明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部分专业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明辉教授在讲座中深入探讨了法律人如何看待和理解法理学中的核心问题,提出了三个亟待研究的方面:选择什么样的视角来观察法律现象、如何准确地描述或界定法律的本质、以及法律在现实中究竟发挥了怎样的功用。明辉教授引用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观点,强调法官的职责不仅仅是“分发”公正,而是要确定公正的标准,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同时也提到了古罗马演说家西塞罗在《为昆克修斯辩护》中的论述,指出在法庭上,事实真相可能会被各种力量所影响,而法官作为掌握绝对权力的人,其选择和判断对于被告的命运至关重要。明辉教授进一步分析了不同法学家对于法律本质和功能的看法,他提到,霍布斯认为法律应当是预测的法律,从坏人的视角出发,关注法院可能的行为;而卡多佐则主张法律应当是创造的法律,法官在解决案件纠纷时,会根据自己的理解和选择,将原则、规则、习惯等融入具体的判决之中。此外,明辉教授还介绍了行动的法律和实用的法律等观点,强调法律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概念,更是与人们的行为和现实生活紧密相连。他呼吁法律人应当从实践出发,关注法律的实际运作效果以及法律对于社会和个人行为的影响。
讲座结束后,与会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表示,明辉教授的讲座不仅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理论知识,还激发了他们对于法理学问题的深入思考。同时,讲座也进一步增进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与河北大学法学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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