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9日,由河北省法学会主办,河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区域法治创新论坛暨河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河北大学隆重召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德良应邀为全体与会代表作了《民法典与个人信息立法》的主题报告,报告由我院院长陈玉忠教授主持,来自京津冀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近二百人参加了报告会。
首先,刘德良教授在报告中简单梳理了民法典中个人信息的有关规定,重点阐述了民法典和个人信息立法的中国实践,包括什么是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实践中存在的缺陷以及如何完善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其次,刘德良教授在报告中提到了个人信息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包括识别的主体、识别的手段、识别的场景,并对个人信息的属性进行了分析,即个人信息的属性不仅包含了自我身心的的基本属性,同时也包含了社会交往的属性,分为主体、社会公众和国家治理三个方面。最后,刘德良教授为我们阐述了国外对于个人信息的不同分类和保护立法的现状。在报告中,刘德良教授特别强调,我们要学会独立思考,面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要寻找问题出现的根源并进行分析,要根据实际情况思考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树立正确观念,并在立法上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
主题报告结束后,陈玉忠院长对此次报告作了简要总结。刘德良教授的主题报告逻辑清晰,内容丰富,以其生动有趣的语言风格向我们阐述了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对目前我国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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