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部有3个借书处:
(1)文科借书处:位于新馆一楼,藏有除H大类(语言文字类)G类(文化、科学、教育、体育)F类(经济)外的文科用书,开架借阅。
(2)理科借书处:位于新馆三楼,藏有理科图书、H类、G类图书,开架借阅。
(3)经济与外文借书处:位于新馆五楼,所有馆藏都为外文原版以及F类图书。
(4)医学部借书处:位于医学部分馆,馆藏主要为医学类图书。
(5)新校区工商学院分馆借书处。
答:图书馆各阅览室学生用机、图书馆一楼目录厅有电脑供读者查询使用。
答:当我们在书架上选取图书时,要把代书板插入你所选取得图书的位置,如果这本书不合适,那么我们再把这本书放回原处,若书被选中,可将书和代书板一并取走,携至前台办理借阅手续。有了代书板我们就不会把书的位置搞错,使用代书板能让我们的书库图书整齐有序,方便大家的查找。
答:各类读者所借图书,均应按期归还。
答: 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告,并赔偿原书。超过应还日期,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所遗失图书的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赔款:
1、丢失图书赔偿标准
A、赔偿新书:要求赔偿版本相同或更新的图书。
B、赔款:
a、一般图书、报刊合订本,按原价的3-5倍赔偿(1995年后出版的书:按原价的3倍;1995年前出版的书:按原价的5倍)。
b、期刊丢失一期按年价计赔,合订本按原价3倍计赔。
c、稀缺图书、样本报刊合订本,按原价的10倍以上赔偿。
d、外文原版图书和孤本书刊,视其实际价值计赔。
e、多卷集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全函价计赔(有单价的按单价的5-10倍计赔)。未丢失的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
2、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所赔款项退还本人。
答:读者可以自己在网上办理续借(在河北大学图书馆主页的读者个人数据查询栏办理,时间是距还期7天内办理,比如一位本科读者本月1号借的书,还期是30号,如果想办理续借,应在24日—30日之间办理,续借只能办一次),或持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注意:续借到期日从续借之日起计算。
答:图书馆ID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的身份证明。读者在图书馆借书、阅览、上网均需使用ID卡。办理ID卡的手续:
1、教工(含外教)可办理图书馆ID卡一张,届时,需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教工凭工作证办理。
2、研究生按注册名单以系或专业为单位到图书馆统一办理。
3、新生办证以班为单位按注册名单统一办证。未在注册名单内的学生按规定不予办理。
4、其他非统招的在校生(留学生、进修生、进修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各院系举办的各种研修班、学位班凭学校有效证件,校外协作人员凭河大协作单位介绍信办理ID卡。
答:1、ID卡要妥善保管,遗失后应立即到出纳厅办理挂失手续。
2、因各种原因需补办ID卡的,需持ID卡挂失单(或原ID卡),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补办借书证手续费10元。
答:还期在寒暑假期间的图书属于假期书,假期书应在开学后十天内归还。
答: 密码默认与证号相同,进入系统后可自行修改。
答: 可以由本人持ID卡到借书处修改。
答:现在河大、华电、农大期刊资源实现了共享,三馆合作编制了《2005年中外文期刊联合目录》,也可在网上检索,凭借三馆签发的馆际阅览证可在三馆免费阅览复印所需期刊文献。有需要馆际阅览证的读者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图书馆ID卡)到图书馆换取馆际阅览证,用完后返还给图书馆。
答:不可以。“图书馆ID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一经发现,对转借人和借用人扣证处罚。
答:不能外借,登记后可以带出室外复印,需当日归还。
答:样本书库收藏有1976年以来中图法分类的馆藏图书的品种样本,共计7万余册,覆盖22个大类,全部开架阅览,图书不能外借。主要为教师和研究生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