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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简介

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21-06-14 10:26:26

图书馆职责

(一)本单位职责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图书馆具有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充分履行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发挥重要作用。

2.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纸质资源、数字资源和其他载体资源,保持重要文献、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用科学、标准和规范的方法,对采集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序和管理;加强文献保护与修复,保证文献资源的长期使用。

3.建立健全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 不断提高文献服务水平,采用现代化技术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空间,注重用户体验,提高馆藏利用率和服务效率;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积极采用新媒体,开展阅读推广等文化活动;积极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嵌入教学和科研过程,开展学科化服务,根据需求积极探索开展新服务。

4.充分利用文献信息资源,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和各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教育;开展信息素养教育,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加强信息素养课程体系建设。

5.开展各种馆际协作和交流活动,实现图书馆资源与服务的共建、共知、共享。

6.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等相关学术研究,组织和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7.推进相关智能设施、设备与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实现和完善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手段的智能化;参与校园信息化建设和学校学术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建立数字信息资源的长期保存机制,保障信息安全。

8.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工作,指导各教学科研机构资料室的业务工作,实现全校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情况说明

图书馆与各学院资料室职责有交叉部分。我校设有图书馆总馆、校区分馆、学院(系)分馆(资料室),根据2015年版《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分馆由总馆领导并开展工作,学院资料室由学院领导,业务上在图书馆指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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