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科研组织模式,推进有组织科研,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提升科研团队素养,培育国内一流创新团队,产出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河北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团队首席专家须为我校正式在岗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相对稳定、相互关联的研究方向,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关科研业绩成果与研究方向一致。
(二)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研究,研究方向体现前瞻性、引领性、创新性、交叉性和时代性。
(三)具有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研究梯队。团队成员研究方向需相同或相近,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具有明显特色,团队成员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团队成员(含首席专家)5-10人。
(四)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宽广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根据团队首席专家和团队整体科研业绩设立A、B、C三类团队,A类团队首席专家须有突出科研业绩,团队整体科研实力强,有一定数量和层次的国家级社科项目支撑;B类团队首席专家须有丰富科研成果,团队整体科研实力较强,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级社科项目支撑;C类团队首席专家和整体团队须有一定科研成果和较好发展潜力。
(六)现有青年科研创新团队、社会服务创新团队获批本创新团队资助后,将不在原有创新团队中进行资助。已经获得学科建设经费支持的团队不再重复支持。
三、资助数量与标准
本年度拟设创新团队35个左右。每个团队资助经费10-30万元。
四、团队考核与管理
学校将根据团队资助年度获批国家级社科项目、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标志性论著成果、智库报告成果、青年人才培养、新增省级科研平台等业绩进行综合考评。
五、经费使用管理
经费使用参照《河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不得用于发放团队成员劳务费、绩效,图书出版费不超过年度经费的30%。学校不提取管理费。年底结余经费不得结转下年使用,将由学校收回。
六、申报与审批
(一)由首席专家填写《河北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中涉及的项目、获奖、论著、称号等,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团队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二)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选拔方式。团队项目经学校二级单位审核排序盖章后将申请书、汇总表(附件2)和一览表(附件3)报送至社科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七、报送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6日。由学院统一报送,于4月6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社科处(主楼1119室),《申请书》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表和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hbuzhiku@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岩峰
电话:0312-5079485
附件1:河北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社科类)申请书
附件2:河北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社科类)申报汇总表
附件3:河北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社科类)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