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马来西亚彭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更有效地开展马来西亚彭亨大学孔子学院各项工作,现开展该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选拔工作,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同志积极报名。
一、选拔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含),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熟练运用英语;
6、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二、待遇及相关政策:
中方院长一般任期4年,2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我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意见决定是否留任。任职2年后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中方院长任职期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附件2)提供相关待遇。根据中方院长国内职称及赴任地区的差别等,中方院长的待遇主要包括:工资(教授、研究员每月2100美元,副教授、副研究员每月1900美元);院长补贴每月400美元;交通补贴,配偶补贴,年终奖金,一次性安置费和出国补贴;房租、医疗费和国际旅费(按孔子学院总部规定标准报销)。
派出期间,保留校内工资待遇;
以现任处级管理干部派出的中方院长,保留行政职务。
以非现任处级管理干部派出的中方院长,自派出日起,享受副处级岗位津贴待遇。任期期满返校后,表现优秀者,在校内干部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任期三年及以上返校后,表现优秀者,在评定职称时,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考虑。
三、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河北大学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驻在国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孔子学院总部资金管理办法》。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孔子学院的发展及规划等,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汉语教学、文化推广等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河北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开展本土师资培训工作。
5、协调外方保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河北大学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来华和赴外团组等活动。
6、参加年度孔子学院大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选拔。
1、申请人如实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5079766)。
2、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fuhy@hb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彭亨中方院长”。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下午18:00。
五、录取和派出
1、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初步确定候选人,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对中方院长候选人进行考试选拔。通过选拔后,候选人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派出资格。
国际合作处/孔子学院工作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