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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学期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的通知
来源:教评教发中心 发布:2024-05-07 阅读:239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常规工作及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决定对2023-2024学年秋学期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采用院级自查自评和学校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457日至69日(教学第11周至15周)

二、评估内容

2023-2024学年秋学期所有本科课程、所有考核方式的试卷,主要检查考核命题质量、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平时考核和试卷管理四个方面。

三、工作安排

(一)院级自评(57日至526日)

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2024429日发布的《本科课程考核档案材料存档规范要求》(附件1,对本单位2023-2024学年秋学期的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进行全覆盖自查,根据课程类型和考核方式填写相应的《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附件2,撰写《河北大学XXXX学院(部)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自评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3。自查自评结束后,整理好课程考核所有存档材料备查。

(二)学校评估(527日至69日)

学校组织督学分组深入教学单位,对照《本科课程考核档案材料存档规范要求》,对各教学单位2023-2024学年秋学期课程考核试卷与管理材料进行抽查(具体安排见附件4,对上一次课程考核试卷与管理工作评估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学院反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评估结束后,教研教促中心汇总督学检查情况发布评估分析报告。

四、相关说明

(一)课程考核教学资料是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必查材料,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内容和具体要求,高质量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二)学校评估阶段,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要求和检查时间提前准备好试卷材料,配合专家组做好调阅查阅工作。若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归档,请准备好电脑供专家使用。

(三)对于督学反馈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梳理、具体分析,于6月底完成整改,学校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检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教研教促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东霞联系电话:5079590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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