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方案》,为推动部门、各单位评建工作开展,全面做好迎评准备,决定于本学期期末组织开展迎评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1.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综合实验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各教学单位(含国际学院、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二、检查内容
(一)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
1.听取汇报: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围绕办学方向、培养过程、教学资源、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审核评估指标,重点围绕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指标,汇报服务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举措、成效和亮点特色,汇报时长不超过15分钟。
2.访谈。围绕审核评估指标和审核重点,以及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内容,访谈部门班子成员。
(二)各教学单位
1.听取汇报: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审核评估指标,从党建引领教学、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支持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汇报,突出本科教育教学成效和特色亮点,汇报时长不超过15分钟。
2.访谈座谈:围绕审核评估指标、审核重点和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内容,访谈学院班子成员,与教师代表进行座谈。
3.检查材料:2023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2024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相关材料。
三、相关说明和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于6月20日前准备好汇报内容,整理好评估相关资料,确保汇报严谨充实、访谈座谈精准有效、各项材料规范齐全。
2.学校将成立若干专项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具体安排以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如有疑问,请与教研教促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东霞联系电话:5079590
河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