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5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启事
日期: 2017-10-18 点击数: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分别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河北省唯一入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高校。目前设有光学工程、化学、生物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教育学、哲学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欢迎广大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申请资格

1.在国内外获得或者即将获得(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优秀博士;

2.为鼓励人才交流,博采众长,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现象,

我校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优先招聘校外博士。

3.申请者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录取。

二、申请程序及办法

1. 博士后申请人员须与博士后合作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如下:申请进站者需到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以真实姓名注册后,在线提交申请,等待审批,同时向我校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一式4份)(在中国博士后网站生成);

(2)《专家推荐信》(2名专家,各一式4份),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一封国外的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教授、专家的推荐信(在中国博士后网站生成);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4份)(在中国博士后网站生成);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一式4份)(在中国博士后网站生成);

(5)身份证复印件(一式4份);

(6)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一式4份);

(7)已婚博士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各一式4份)。

注:具体填报的材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要求为准。

3.各流动站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审核评议,并采取面试评审方法进一步进行考核选拔。

4.经考核通过后,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报批及进站手续。

三、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福利待遇参照我校同等人员,具体按协议执行。

2.社保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住房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租住校内教师公寓,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出站或退站时须退还学校。

四、截止日期

申请者务必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完成进站申请,并将有关材料提交到河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 鹏 联系电话:0312-5079471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教学楼705室)

河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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